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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下旬,6名教育培訓行業的從業人員,被海淀檢察院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公訴至法院。
據檢方調查,這起案件涉及200余萬條個人信息,每條信息包含所在學校(北京市的中學或小學)、學生年級、學生及家長的姓名、學生及家長的聯系方式,部分信息還含有家庭住址。
這些個人信息被家教、培訓行業的人用來做精準的定向營銷,向特定人群發送招生或培訓信息,并取得明顯效果。一名在案的培訓機構負責人稱,通過這種方式,他每年的招生量能增加25%。
被告人稱,其利用趕集網、58同城發帖出售這些信息。《法制晚報》記者日前發現,這兩個網站仍然掛著收購北京學生、家長信息的帖子。截至記者發稿時,趕集網上的帖子已檢索不到,但58同城上的帖子仍在。
案情揭秘
信息來源 在教育機構私自拷貝
根據海淀檢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3年,曾先后在培訓學校和教育公司擔任職員的李光多次利用工作便利,私自拷貝復制公民個人信息200余萬條。
某文化公司總經理王華花1萬多元,分多次從李光手里買來200余萬條個人信息。
之后,他通過短信代群發公司向學生、家長的手機號碼群發教育培訓的廣告短信。
檢察官了解到,這些電子文檔格式信息分TXT和EXCEL兩種,每條信息包含學校(北京市的中學或小學)、年級、學生姓名和家長姓氏、聯系方式,部分信息還包括學生的家庭住址。
辦案檢察官說,案發后,民警進入涉案單位進行調查,但未能查清這些個人信息的源頭。
買賣目的 做培訓需要精準數據
被抓后,王華交代了自己購買學生和家長個人信息的整個過程。
王華交代說,他2010年在北京成立文化公司,做起了教育培訓工作,“公司招收學員,需要學生的個人信息”。
“剛好有人給我發了個短信,內容是賣北京地區學生家長的精準數據。”王華告訴民警,他致電對方,對方說“有北京所有中小學的學生和家長信息”。
王華供述稱,他以700元的價格,買了海淀區7所小學的學生和家長信息約3萬條。
之后,他在網上找到代發短信的公司,以每條5分錢的價格,給信息中泄露的手機號碼發教育培訓招生短信。
王華稱,群發信息的效果很好,“很多人給我回電話,招到不少學生”。
獲利誘人 每年增加25%招生量
王華交代,2011年8月,他聯系對方,花千余元購買了海淀區內172所中小學校的學生、家長個人信息約30萬條;2012年初,又花2000元從對方手中購買了朝陽區中小學的學生和家長信息20余萬條。
他交代,2013年暑假前,對方又聯系到自己,稱“手里有全北京所有中小學校的新學生數據六七十萬條”。這次,對方開價7000元,成交時,王華又砍下來300元。
他說,這次交易過程中,對方還把2011年和2012年北京市所有中小學的學生和家長信息也全部拷給了自己。
按照王華的供述,通過這種方式他共招生3年,平均每年賺10萬元。“群發短信,每年能讓我增加25%的招生量”。
被告人: 在58同城、趕集網交易
據公安機關調查,2012年到2014年,王華多次將購買的學生和家長信息賣予他人,共獲利萬余元。
王華交代說,因為信息是花錢買來的,“所以自己想把這些信息賣出去,把錢掙回來”,于是在2012年底和2013年初,在58同城、趕集網發布出售個人信息的帖子。
信息發布后,王華稱,“基本上每兩個月都會有一單生意,平均每次能賣出去十幾萬條個人信息,八九次下來,共獲利1萬多元。”
承辦此案的海淀檢察院公訴一處檢察官白磊告訴記者,在該案中,王華購買信息后再轉賣,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
信息轉手
涉及海淀 向八一中學等家長群發短信
王華的買家之一陳志供述稱,自己一直從事教育工作,2012年八九月份準備成立一家教育公司,這時他在網上搜索到一個轉讓學生家長信息的QQ,便與該人取得聯系。據公安機關調查,此人正是王華。
陳志稱,他以1200元的價格從王華手中購買了海淀區172所學校的全部信息,這些數據是TXT文本文檔。當時,王華還送給他一個昌平區學生家長的數據包。
2012年10月,陳志注冊成立公司進行招生。
陳志交代,他通過短信代群發公司,以2500元的價格購買了5萬條短信的發送授權,重點向中關村中學、八一中學、二十四中等學校的家長群發招生短信。
他說,短信發送后,就有孩子家長打電話咨詢報名的事,還有學生家長到公司實地考察談報名的事。見效果很好,他又向短信代群發公司購買了數萬條的短信發送權。
陳志的朋友蔣黎從事家教行業。2013年三四月份,他聽說了陳志的“營銷技巧”,也想通過這種方式招生。
陳志供述稱,當時雙方一起出錢,共用同一個短信平臺發短信招生,陳志給了對方一些海淀區小學生家長的信息。由于雙方是朋友,他沒收錢。
涉及昌平 1500元買多所學校信息
據公安機關調查,王華最后一次出售學生和家長的個人信息,是在2014年2月份。此次買家為某教育公司的總經理黃征及其市場部主管趙亮。
趙亮被抓后交代,2013年6月他開始在一家教育公司任職,負責公司的業務推廣,但工作成效一直不好。
2014年2月底,他對黃征說,別的公司都在網上買信息,再給這些手機號發送推廣短信,這樣效果不錯。
黃征接受了他的建議,讓他先買昌平區回龍觀地區周邊的中小學家長和學生信息。
案發后,黃征對民警解釋:“我是公司的總經理,為了多掙錢,就同意讓他去買信息了。”
趙亮交代說,他在“58同城”搜出兩個出售北京中小學家長信息的帖子,最終他選擇了“性價比高”的王華。經討價還價,他以1500元的價格買下了昌平區多所學校的學生和家長的信息。
據黃征事后交代,買下信息后,他用公司掌握的一些學生資料與購買的信息做了對比,發現信息確實是準確的。
涉及朝陽 1萬條信息賣價150元
趙亮說,老總黃征告訴他“里面沒有公司重點推廣對象昌平二中”。于是,趙亮又聯系到另一個在58同城發帖出售信息的人。
雙方見面后,趙亮說,賣家表示昌平區所有學校的學生和家長信息都在一個EXCEL表格上,篩選出特定的一個學校太麻煩,于是就把昌平區所有學校的學生和家長信息10多萬條都給了出去,一共僅開價300元。
這些信息讓黃征很滿意,要求趙亮“把這些信息再賣出去,把錢賺回來”。
隨后,趙亮把出售的信息發布到網上。不久就有人聯系上他,購買朝陽區的學生和家長信息。
趙亮手里沒有朝陽區的“貨”。據其交代,他又和王華聯系,以2000元的價格買下朝陽區中小學學生和家長的信息,想轉賣給下家從中獲利。后來該人以先試試真實度為由,以150元的價格從他手中買走了1萬條。
東窗事發
陸續被抓 6人日前被公訴
2014年初,海淀警方發現了有人在網上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線索。2014年3月20日,陳志被公安機關抓獲;當年4月22日,王華及其上家李光被抓獲;隨后趙亮及其老板黃征被抓;2014年10月15日,陳志的朋友蔣黎投案。
被抓后,6人均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2015年1月下旬,海淀檢察院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對6人提起公訴。
白磊檢察官介紹,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第253條規定,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目前,我國法律還沒有對公民個人信息作出界定。承辦案件的檢察官認為,從內涵上看,公民個人信息指反映公民個人生理及身份特征、社會生活經歷及 家庭、財務狀況的個人識別代碼;從外延上看,具有專屬性(如出生日期、住址等)、法律保護價值(任由他人獲取必然導致公民處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險狀態)的 特征。
檢察官表示,近年來,網上出現了公開兜售各類公民個人信息的廣告,社會上甚至出現了搜集、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專業戶”,對公民個人隱私及人身、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因此,利用刑罰手段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實屬必要。
檢察官分析
精準投放需求 催生非法買賣
檢察官白磊介紹,通過對海淀檢察院以往受理的非法獲取公民信息案進行統計發現,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絕大多數人的目的,是為了推廣業務或推銷產品。
“該案發生的直接原因,是當前家長普遍重視子女教育,家教行業市場潛力巨大,家教行業人員向學生家長精準發送信息、投放廣告的需求很大,而通過買信息的方式達成目的,成本也很低。”白磊說。
但白磊同時表示:“雖然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獲取信息并非出于非法目的,但一旦這些信息外泄,很可能成為他人行兇、詐騙的工具,后果不可想象。”
白磊認為,這些流入市場的學生和家長的信息,雖然目前警方還無法查出泄露源頭,但通過此案,教育部門應認識到問題的嚴峻,從而加強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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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晚回訪
案發后 58同城、趕集網仍現“收購帖”
在檢察官白磊看來,作為這些信息買賣渠道的58同城、趕集網,也應該加強審核和管理。
近日,記者在58同城、趕集網仍然發現了收購學生、家長個人信息的帖子。
在趕集網的“北京培訓”的“北京中小學教育板塊”,有人發帖“收購北京市城區今年新統計高中學生家長信息”,發帖時間為2014年10月30日,并留有手機聯系方式。
在58同城的“中關村中小學輔導”板塊,有人發帖稱要收購北京市中學生各學校家長的信息,發帖時間為2014年9月2日,手機號碼與“趕集網”帖子中的號碼相同。
記者電話聯系到該人。一名男子接電話后表示,帖子是以前發的,現在不買了。
在58同城,還有另一個人于2014年9月15日發帖,稱“收購北京市中學生各學校家長信息,價格電話商量”。
記者電話聯系到該人。一名男子接電話后承認信息是他發的,并稱自己是做家教行業的,需要朝陽區、東城區更新過的家長信息,價格可以商量。
而據58同城網公布的《58同城信息質量標準總則》,如果用戶發布非法信息(違法信息),58同城網“一律刪除信息、凍結賬戶、手機等關聯信息”。
趕集網公布的發帖規則也規定,“發布的虛假和違法信息必刪除,并加入黑名單,同時舉報給公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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