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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2日電 記者 劉育英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2日在一份通知中稱,將開展搭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
這份《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由工信部會同公安部起草,現在向社會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12月1日。
通知稱,將遴選符合條件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和具備量產條件的搭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開展準入試點;對通過準入試點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在試點城市的限定公共道路區域內開展上路通行試點。
智能網聯汽車搭載的自動駕駛功能是指國家標準《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定義的3級駕駛自動化有條件自動駕駛和4級駕駛自動化高度自動駕駛。
此次試點,旨在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產業生態的迭代優化;支撐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制修訂,推進健全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生產準入管理體系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
上周工信部發布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準入許可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中,要求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同時應當符合預期功能安全、功能安全、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相關標準、技術規范要求,其中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產品應當通過風險測試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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